1.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90332194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7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3年3月25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304601450號令修正發布第17、19條
條文;增訂第 17-1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304606610號令修正發布第17-1、19條
條文
4.中華民國107年5月24日經工字第1070460264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修正第2、3、
4、5、8、9、10、15、17-1、20、22條條文;增訂第21-1條條文(原名稱:經濟
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