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10月26日經濟部經中字第0990460693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9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0004603400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7、8、1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1年8月29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0104605890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5條第10款
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國
有財產署」管轄
4.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020460683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之附件
5.中華民國103年3月18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0304601350號令修正發布第 5、7、8、
14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