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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應施檢驗水泥商品檢驗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0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12200003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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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1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0992001620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 99 年 10 月 15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25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00200090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7 點;並自 100 年 9 月 1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042000104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11200038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 點;並自 111 年 6 月 1 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4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122000032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