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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0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經工字第1080460605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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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15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90460692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30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504604090 號令
  修正發布;增訂第 3條之1 至第 3條之6 及修正第 21 條條文;並
  自 105 年 1 月 1 日施行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3.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3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704602290 號令
  修正發布;修正第 3條之2、第 3條之3、第 3條之5、第 3條之6及
  第 21 條,刪除第 3條之4條文;並自 106 年 11 月 24 日施行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4.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7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704606660 號令
  修正發布;修正第 3條之2、第 3條之5、第 3條之6 及第 21 條;
  並自 107 年 6 月 22 日施行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5.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7  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804606050 號令
  修正發布;增訂第 3條之7及修正第 3條之3、第 3條之6、第 21條
  條文;並自 109 年 1 月 1 日施行至 118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