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9月13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90460575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條
;並自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2年4月11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204601910號令修正發布第3、4
、5、6、7、8、9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304606110號令修正發布第4、
5、6、8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404606250號令修正發布第4、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6年1月9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504606700號令修正發布第3、4條
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107年3月9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70460118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