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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技師或能源管理人員辦理能源管理業務資格認定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6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3580011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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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9  年 6  月 18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0990460342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11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50460368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6、8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所列屬「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起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
3.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3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3580011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