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15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09801073811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2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9 年 8 月 12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0990079315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工業局臺灣
製產品 MIT 標章品質驗證制度推動要點)
3.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4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00070482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2 點之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9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00095015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3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工業局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品質驗證制度推動要點)
5.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27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10018436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臺灣製 MIT 微笑
產品驗證制度推動要點)
6.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22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10080851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39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26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20066424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8 ~ 10、12、14、17、19、23、27、32、34 點;增
訂第 20-1 點及修正第 4 點之附件二、第 19 點之附件七、附件八、附
件十、附件十二、第 20 點之附件十三、第 26 點之附件十六、第 29 點
附件十八、附件十九、附件二十、第39 點之附件二十一;並自即日起生
效
8.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18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20085821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9 點之附件八、附件九;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26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30052396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52 點;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4 日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 1030101802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0 點之附件十六;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策字第 1120123636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5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