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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介接公務及非公務機關電子資料使用管理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中企財字第113090001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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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8  年 7  月 28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801103680 號函
 訂定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22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30100472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
 業融資服務平台介接公務機關電子資料使用管理規範 )
3.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3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財字第 1080900331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 108 年 8 月 31 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財字第 1100900234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7 點;並自 110 年 7 月 1 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3 日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企創字第 1130900019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7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融資
  服務平台介接公務及非公務機關電子資料使用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