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3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13602020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27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80460142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 7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9046082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1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1680  號公告
  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列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 103 年 1 月 22 日起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
3.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6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40460066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3 條第 3 款所列屬「經濟部地質調查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起改由「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管轄;第 6 條
  第 2 項所列屬「經濟部轄管之河川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起改由「經濟部水利署所屬河川分署」管轄
4.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2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3602020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4、6、7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