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半導體晶圓製造用設備出口至大陸地區審查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工金字第10400515102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七日經濟部工業局工金字第 0980012096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八年三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經濟部工業局工金字第 09901182571
  號令修正第 2  點條文及其附表 1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經濟部工業局工金字第 10400515102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