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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團體推動標準化活動補助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標標準字第113200148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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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28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 0971000116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9  年 2  月 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 099100012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8、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1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 1000003528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 100 年 4 月 11 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1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 102100268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10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 109100023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8~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一字第 110100192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2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標準字第 113200148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 點;並自 113 年 11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