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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中央管河川內不明土石堆合法來源證明文件審查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130601178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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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6  年 10 月 26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0960600408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31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1306011780 號令發布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