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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石門水庫水域水面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水北石字第1130902998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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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19 日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水北石字第 0961000275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 24 日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水北石字第 09951037020 號令
  增訂發布第 9 點;原第 9、10 點修正遞改為第 10、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 24 日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水北石字第 1090903760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石門水庫水域水面使用許可及管理
  要點)
4.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22 日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水北石字第 1130902998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