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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央管河川區域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2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14602020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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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6  年 2  月 7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50460375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15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70460375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7、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13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0046000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4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5046054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12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06046020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1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4602020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