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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經園字第1125560038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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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6  年 1  月 24 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60460008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16 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7046036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6  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1100460144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9 條;並自 110 年 3 月 28 日施行(原名稱:加工
  出口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3 條、第 4 條第 1 項、第 4 項、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條、第
  7 條第 1 項、第 8 條第 1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2 條第 1 項、第 13 條、第 14 條第 3 項、第 15 條、第 16 條、
  第 17 條、第 18 條所列屬「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濟部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各分處」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起改
  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各分局」管
  轄;第 6 條第 2 項所列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經
  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各分處分處長」擔任委員及召集人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局長」、「經濟部
  產業園區管理局各分局分局長」擔任
4.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6  日經濟部經園字第 1125560038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