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不安全商品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5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經標綜企字第113100035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2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55001225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7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65002731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1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綜企字第 1131000359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