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4 年 9 月 2 日經濟部經投字第 0940325691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6 年 2 月 8 日經濟部經投字第 0960327048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14 日經濟部經投字第 1000327136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補助各縣市工
商發展投資策進會辦理投資業務活動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3 日經濟部經投字第 101032783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9 日經濟部經投字第 1040327083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1 日經濟部經投字第 1121250144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10、15 點及第 10 點之附件六;增訂第 16 點;並自即日
生效
7.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5 日經濟部經投字第 113125001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4~6、8、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