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1 年 3 月 7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綜字第 09100005903 號函
訂定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1 年 4 月 11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綜字第 09100038170 號函
修訂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6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綜字第 10006509570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政府出版
品管理作業規定)
4.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12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綜字第 1060650575 號函
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25 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綜字第 1130150248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政府出
版品管理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