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補助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育成中心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4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中企創字第106030074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85 年 4 月 8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第11次
  會議核定
2.中華民國 86 年 3 月 3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第13次
  會議修正
3.中華民國 87 年 9 月 22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第17次
  會議修正
4.中華民國 89 年 8 月 22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第21次
  會議修正
5.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3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10003216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91 年 4 月 11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第27次
  會議修正
6.中華民國 93 年 10 月 12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30008635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中華民國 93 年 9 月 2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第34次
  會議修正
7.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1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創字第 10603007420 號
  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