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石油製品查驗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經授能字第1130200067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2  年 5  月 9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09204606930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 92 年 5 月 10 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 93  年 7  月 15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09320082120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 9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15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0972008038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99  年 8  月 30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099200876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8、11 點及第 6 點之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24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030201225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14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080200422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4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13020006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點及第 9、10、13 點之附件八、第 11、14 點之附件九;並自
  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