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礦業權展限申請案因礦業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情形駁回後其損失及範圍認定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6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礦字第0930271063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經濟部經礦字第 0930271063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