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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品質管理驗證機構認可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9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五字第1115002172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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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9  年 9  月 27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89)五字第 5001691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91  年 11 月 14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15002884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
3.中華民國 95  年 9  月 18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095500215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2、8、9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15005104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8~11 點;並自 101 年 12 月 10 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2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5500112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3、8、9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15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65001797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除第 5、7 點條文及第 9 點條文第 2 項自 107 年 1 月
  1 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均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08 年 7  月 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085001170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8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115002172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