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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石油製品檢驗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5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122000346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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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8  年 5  月 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八八)二字第 10042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89  年 2  月 2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八九)二字第2000071 號函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 89  年 5  月 2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八九)二字第0007892 號函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 89  年 9  月 20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八九)二字第 2000434 號函
  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 91  年 2  月 8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0912000043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
6.中華民國 94  年 12 月 22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0942000825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8、14 點;增訂第 15 點;原第 15、16 點修正並遞改為第
  16、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01 年 2  月 15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012000131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8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122000346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 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