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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膜式氣量計型式認證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經標四字第1124000527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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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3  年 4  月 2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0934000164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93年5月1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1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05400143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7、9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2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06400042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6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5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124000527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