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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車型或車輛耗能證明申請核發及驗證核章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35803923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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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3  年 2  月 24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0930460184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並自 93 年 1 月 14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4  年 12 月 29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094200845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22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010402107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 點;增訂第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15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110501019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車型或車輛耗能證明申
  請及核發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13 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 113040042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5、8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3580392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