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30201281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4024012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40240971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40241641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5024154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八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50242217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二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6024026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6024277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三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8024000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40242673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