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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連鎖體系優良服務作業規範(GSP)通專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2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040242673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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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30201281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4024012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40240971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40241641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5024154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八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50242217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二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6024026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6024277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三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8024000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40242673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