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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工廠檢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五字第1105000219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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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1  年 4  月 1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09130002610 號令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92  年 8  月 12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0923000498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 92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 94  年 6  月 24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0943000489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商品驗證登錄工廠檢查作
  業要點)
4.中華民國 98  年 9  月 14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098300061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8~10 點;增訂第 11 點;並自 9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6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03000511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7、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1 年 8  月 3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1300070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9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106300003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五字第 1105000219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