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24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20005417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
中華民國 92 年 3 月 11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十次委
員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 93 年 10 月 6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3000850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
中華民國 93 年 9 月 2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十四次委員會
議修正通過
3.中華民國 95 年 1 月 27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501100710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
中華民國 95 年 1 月 2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十七次委員會議
修正通過
4.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20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6011035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98 年 11 月 27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80110683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28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0990110583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02 年 4 月 8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20100185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21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 6 次臨時會議修正通過
8.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4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3010080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12~16、18 點;刪除第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0 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企策字第 1040100497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1 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第 62 次會議修正
通過
10. 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9 日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企財字第 113090001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3、4、8、14、19、2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