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文分析報告審查作業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1100604903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2  年 3  月 20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法字第 092000018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 95  年 2  月 9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0950600053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河川區域劃設水文分
  析報告審查作業須知)
3.中華民國 98  年 2  月 2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0980600052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河川治理規劃及河川
  區域劃設水文分析報告審查作業須知)
4.中華民國 101 年 8  月 21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010609794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河川治理規劃及河川
  區域劃定水文分析報告審查作業須知)
5.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21 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政字第 11006049030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 110 年 6 月 15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