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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1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水字第1136020221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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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2  年 1  月 8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10463243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7 條第 2 項、第 10 條、第 11 條所列屬「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
  川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9 月 26 日起改由「經濟部水利署第
  十河川分署」管轄
2.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8  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113602022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10、1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