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110243637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0  年 12 月 19 日經濟部(90)經商字第 0900226592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30 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40243289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9 條;並自 105 年 1 月 1 日施行。但受查者依商業會計
  法之規定自願提前適用 103 年 5 月 30 日修正之商業會計法者,其會
  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自其提前適用商業會計法之會計年度起,
  適用本規則
3.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110243637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