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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經營字第1132143483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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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總動員法時期
1.中華民國 61  年 5  月 16 日行政院(61)台經字第 4682 號令核定
  中華民國 61  年 6  月 9  日經濟部(61)經物力字第 15690 號令修正
  發布
2.中華民國 64  年 10 月 22 日行政院(64)台經字第 8011 號函核定
  修訂
3.中華民國 72  年 2  月 2  日經濟部(72)經動字第 04630 號令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 79  年 3  月 28 日經濟部(79)經動字第 012730 號令修正
  發布
5.中華民國 84  年 1  月 6  日經濟部(84)經研字第 8304563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6、7、17 條條文;並增訂第 15-1、2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 89  年 1  月 5  日經濟部(89)經研字第 8803685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6~8、1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19 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09104421884 號令發布
  廢止
(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時期
1.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19 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0910442188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14 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0960450335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1 年 2  月 3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
  第 7 條第 1 款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 101 年 2 月
  6 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
  第 7 條序文、第 13 款、第 16 條所列屬「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之權責
  事項,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改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管轄
  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19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7 條第 8 款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 102 年 7 月
  23 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3.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24 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1080451049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物力調查實施辦法
  )
4.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5  日經濟部經營字第 113214348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