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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55 年 09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院臺經字第0950049994號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部內各單位/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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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九月八日行政院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63)台經字第 9220 號令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86)台經字第 1915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條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095004999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4 條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起改
  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