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9 條
2.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38 條
3.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九月三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1、3、16、30、31、3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一月二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2、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10479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4、7、8、10、11、27、28、38 條條文;依中華民
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院(87)台經字第 56085 號令公布;除
第 38 條外,皆定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06480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66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896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6、8~10、12、13、17、28、31~33、35、40~43、45、
47~49、52、59、60、63 條條文;增訂第 60-1、60-2、63-1、63-2
、64-1 條條文;並刪除第 6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