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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070242414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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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3月6日經濟部(91)經商字第 0910202615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8年2月5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80240079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5、6、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98年7月6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802415590  號令增訂發
  布第 3-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98年7月14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0980241676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100年3月29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00240430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20241634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自103年1月1日施行(原名稱:
  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
7.中華民國104年9月2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4024228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7、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107年11月8日經濟部經商字第 1070242414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107年1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