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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1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經字第11100041521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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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6  年 11 月 5  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233750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46 條
2.中華民國 99  年 2  月 10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30011 號令修正
  公布名稱及全文 4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 30 條第 2~6 項自公布
  後二年(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施行(原名稱: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
3.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18 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10004152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4、6、12、13、15、21、22、24、27、38、41、42、44、45、48
  條條文;增訂第 4-1、6-1、15-1、19-1、47-1、48-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