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六月十二日行政院(51)台經字第 3646 號令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五十六年七月二十日行政院(56)台經字第 5531 號令修正發
布
3.中華民國六十一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61)台經字第 0541 號令修正發
布
4.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三日行政院(69)台經字第 0001 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內容
5.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五月十八日行政院(74)台經字第 9047 號令修正發
布
6.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76)台經字第 1226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經濟部(78)資字第 014052 號令修正
發布
8.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四日經濟部(83)經投審字第 08427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8、11、12、15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經濟部(85)經投審字第 8502130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9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0910462964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對外投資及
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
11.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0950460007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國外投資或技術
合作輔導及審核處理辦法)
12.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09904605690 號令發布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