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7年12月23日經濟部(87)經工字第8722953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
2.中華民國90年1月17日經濟部(90)經工字第89231562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93年3月24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30421036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並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97年6月10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70460292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六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二;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00460251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二;並自100年7月1日施行
6.中華民國104年4月24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40203713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二;並自104年5月1日施行
7.中華民國106年6月5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604602450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之附表一;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