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36年3月8日內政部訂定發布全文 9 條
2.中華民國59年6月4日內政部(59)台內地字第 369159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
3.中華民國86年4月18日內政部(86)台內營字第 867260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內政部(88)台內營字第 8873703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
5.中華民國88年9月16日內政部(88)台內營字第 8874584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93年3月17日經濟部經水字第 0920461438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6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
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