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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CCC8486.10.00.20-1「供半導體晶圓製程用之磨光、拋光及研磨機器」等17項貨品修正輸出規定代號「488」內容,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經貿字第1110460167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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