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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微波爐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及檢查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17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00460501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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