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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0 年 0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標二字第109200063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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