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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3琉球嶼西南沿岸海蝕地形及崩崖)」,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經地字第1040460539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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