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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能源供應事業及能源用戶達應辦理能源管理法規定事項之能源供應數量、使用數量基準及應儲存之安全存量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10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07046011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能源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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