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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桃園縣準用本部主管自來水法相關法規中關於直轄市規定之法規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經授水字第10020200430號
法規體系: 經濟部水利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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