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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6.20 13:37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產業類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民國 110 年 05 月 20 日
圖表附件:
主旨:修正「產業類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產業類別」如附件。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