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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產業類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04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5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55101470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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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產業類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行政院主計總處第 12 次修正之行業統計分類,經行政院核定
              ,有關工廠登記之產業類別須配合調整,以符實際。本次修正
              主要是將原主要產品「321 非金屬家具」、「322 金屬家具」
              修正合併為「320 家具」,並於項下細分為「3201  木製家具
              」、「3202  金屬家具」及「3209  其他家具」。
          二、修正「產業類別」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