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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產業類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經工字第1100460238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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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產業類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產業類別」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