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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修正「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民國 106 年 07 月 18 日
圖表附件:
依  據:
商品檢驗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修正檢驗規定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