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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01 08:07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信箱作業要點
民國 91 年 12 月 03 日
圖表附件:
一  本局 Internet 局長信箱 (general@trade.gov.tw) 收受之電子郵件
    ,依下列作業程序處理:
 (一) 一般業務事項之郵件:
      由秘書室 (文書) 列印掛局收文後送承辦單位處理,如係普通案件
      ,授權各單位主管核判,重要案件,應由主任秘書以上核判;核判
      後之復文電子郵件,由承辦單位繕正後,將實體文及電子郵件同時
      傳送秘書室文書科,由文書科將電子郵件以 general@trade.gov.t
      w 發文。
 (二) 民眾申訴、抱怨之郵件:
      由秘書室 (文書) 列印掛局收文後送政風室處理。政風室先以局長
      名義代行簡復申訴人說明該案刻正處理中,並填具「局長信箱申訴
       (抱怨) 案件處理表」 (詳如附件一,表中不敘明申訴人之姓名及
      聯絡資料) ,即時持送被申訴單位之一或二級主管,由被申訴同仁
      之上一級主管請被申訴人提出說明,經查證並於處理表填註意見,
      再由單位之一或二級主管於處理表簽註意見後,送請政風室查證,
      並由政風室簽陳核判及繕正後,將實體文及電子郵件傳送秘書室 (
      文書) ,由文書科將電子郵件以 general@trade.gov.tw 發文。



二  局長信箱電子郵件之處理時限:
    局長信箱信件之作業天數以文到五個工作天為限,並納入本局文案管
    理系統列管。



三  局長信箱電子郵件於收、發文時,應注意事項:
 (一) 電子郵件於收文或發文時除傳送承辦單位或政風室外,應同時副知
      局長室及綜企會,並於主旨處註明『局收號碼』,承辦單位於答覆
      時亦需在主旨處註明『局收號碼』,以方便管考。
 (二) 秘書室 (文書) 收到局長信箱電子郵件除在登錄公文整合系統中,
      將電子郵件歸類為 e-mail 收文外,並於「來文機關」填入「局長
      信箱」,以便識別是否為局長信箱之電子郵件。
 (三) 局長信箱電子郵件於發文時,承辦人應於辦文電子表單中,文別點
      選『Email 發文』,發文方式選『局發』。
 (四) 發文時,應以局長口吻及名義 (使用局長姓名,不冠職銜,後加「
      敬啟」) 回覆。



四  於答覆民眾來信時,請參照左列行政院院長信箱小組所撰寫之「撰擬
    回覆函之寫作技巧」辦理。
 (一) 注意稱謂語、問候語、祝福語:此為基本的書信禮節。從來信中判
      斷民眾的背景,加上適當的稱謂語及問候語,例如「○○先生你好
      」、「○○小姐你好」、「○○你好」 (無法判斷性別時) 、「○
      ○同學你好」、「○○小朋友你好」、「你好」 (未留下姓名時)
      等,並於信末加上適當的祝福語。
 (二) 避免公文用語,用字遣詞要口語化:這是各機關最常出現的問題。
      例如:「台端來函敬悉」、「上開」、「俾利」、「賡續」、「業
      已」等,可分別改為:「你的來信我已經收到\謝謝你○月○日的
      來信」、「上述\前述」、「以利」、「繼續」、「已經」。若涉
      及專業知識的說明或解釋,也應儘量口語化。
 (三) 掌握問題重點:民眾來信的內容可能五花八門或毫無頭緒,應就其
      問題重點回覆。
 (四) 善用其他資源:若民眾反映的問題可透過網際網路解決或找到答案
      ,則提供民眾此項網路資訊;撰擬回覆函的業務承辦人,亦可善用
      網路資源,補充回覆函的內容,此外,機關首長的言論及演說,或
      是機關所制定的政策及決策,平常應隨時注意並養成資料蒐集的習
      慣,作為補充說明。
 (五) 注意時效性:若民眾反映的問題可於短時間內處理完畢,應在第一
      時間內回覆;若需要較久的時間查處,也應先致函民眾,委婉告知
      已在處理中,請民眾諒解並耐心等候處理結果。
 (六) 同情心、同理心、愛心及耐心:對於民眾所陳述的問題,應設身處
      地考慮其心情感受,而以同理心看待問題。若民眾於來信中表示遭
      遇不幸或困境,可給予安慰或鼓勵。



五  局長電子信箱作業流程圖 (詳如附件二)



 
資料來源: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